本项目客户系某欧洲外商投资企业,是世界一流的设备制造商,研发、生产和供应先进的平板、汽车玻璃等切割以及中空玻璃加工设备,是世界上唯一制造最为完整的中空玻璃、夹胶玻璃,超薄钢化和太阳能玻璃自动加工生产线以及全套玻璃深加工全自动系统的厂家。
秉文作为客户的中国律师,为其在华多家子公司的实体重组提供了法律服务,包括参与设计项目交易架构,起草、审阅和修改交易文件,提供项目所涉及与中国外商投资有关的法律服务等;在本次重组涉及的资产出售项目中,秉文作为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交易谈判,从交易方案建议、交易风险把控等方面为客户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咨询意见,最终协助交易顺利完成。
项目牵头合伙人为蒋聿德律师。
林希律师、王彦博律师和魏骅律师协助合伙人提供了服务。